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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13延边州州直机关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9号)

来源: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9-20 23:23:26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工资,依据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核定,并缴纳社会保险。

  附件:延边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  延边州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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