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新浦区2010年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fjzsksw.com 2010-6-29 17:00:01
(一)考试形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内容:
⑴教育学、心理学。参考教材:《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公共知识)·中学部分》(2010最新版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系列教材,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
⑵新课标。参考内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共20条)。
⑶专业考试。报考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加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符合应聘条件第3条、第4条人员及国家“211工程”普通高校2010届全日制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⑴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段、学科排序,按招聘学科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符合应聘条件第3条、第4条人员及国家“211工程”普通高校2010届全日制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受1:3面试比例限制。
⑵面试采取说课(或上课)、答辩形式,报考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的人员加试相应学科专业技能(其中报考少年宫音乐教师岗位的人员加试音乐、舞蹈专业技能)。考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二)成绩公布与体检
1.公布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成个人综合成绩,并设合格线(符合应聘条件第3条、第4条人员及国家“211工程”普通高校2010届全日制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的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示2天。
2.将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学段、学科分组排序,按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前,对参加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三)聘用办法
1.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则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无异议后,属同一学段不同用人单位招聘相同学科教师情况的,遵照“高分优先”原则,被录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档案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在编在职教师人事关系转迁手续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决。录用人员先聘用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协议。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新浦区教育局。
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浦区教育局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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