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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11-15 13:08:18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经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2710817

联系人:沈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2710810

联系人:陈老师

七、招聘工作的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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