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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余姚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3-4 9:29:03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为被考核对象,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受过各类行政(党、团)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签约手续。
1.社会人员按权限批准,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应届毕业生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的,或拟聘用人员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分配的(凡定向招聘的职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生自主选择定向区域内的学校。),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并实行试用期或见习期,试用期或见习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如试用期或见习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62772218,62825622,62825610。监督电话:62827665。
附件1:2013年余姚市中学教师招聘职位分布表;
附件2:2013年余姚市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分布表;
附件3:2013年余姚市教育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请点击: 2013年余姚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附件1、2、3.doc
 
 
余姚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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