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示
在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对签订协议人员进行公示。
5.调档
签订协议人员的个人档案请于2013年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江苏省滨海县城育才西路1号,邮编:224500)。
6.办理手续
签订协议人员于2013年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对体检不合格、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手续。
五、其它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未能在本简章规定时间内应聘的毕业生,可按《滨海县2013年招考中小学教师简章》的规定另行参加报考。
4.县纪检、组织部门负责对提前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0515~84108911;县委组织部0515~84108117。
5.本简章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1. 滨海县2013年提前招聘教师计划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