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公开选岗结束后,在泰州市海陵人社网、泰州市海陵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按照《海陵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证件不全者,不予录用。新招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如再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新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聘期三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被聘用的新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海陵区教育局报到并参加培训。
五、纪律与监督
认真贯彻教师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陵区纪委和社会监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一经核实则取消考生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23-86229649(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523-86998279(海陵区教育局)。
六、本简章由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228791(人社局)
0523-86998278(教育局)
网址:泰州市海陵人社网http://rsj.tzhl.gov.cn/
泰州市海陵教育网http://www.tzhledu.net/
附:泰州市海陵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