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3)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不少于三题。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4)考核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折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
2、考核安排。
(1)所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符合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递补人员。
(三)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5210143
联系人: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85210588
联系人:俞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