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公开招聘教师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特殊、紧缺岗位不低于1:3)。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将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卷面分值各为100分。
3、笔试时间:3月25日上午,8:00——9:30考公共科目;10:00——12:00考专业科目。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0年3月24日8:30至17:00,地点在市教育局一楼值班室(南湖路30号)。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1:3(特殊、紧缺岗位不低于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闱面试。
(二)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户籍、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报考岗位须具备的相应证件原件,已婚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现场专业试讲、答辩和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30分(试讲和答辩总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30分)。试讲和答辩时间每人分别控制在20分钟和5分钟以内,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根据测试要求确定。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一律不予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考核由用人学校按照九府发[2004]16号文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人事网和九江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市人事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学校办理聘任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公办教师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用人学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续聘手续。
十、考试收费
笔试和面试费按赣计收费字[2002]1194号文件规定收取,即笔试每人每科40元,面试每人40元,专业技能测试每人40元。
十一、咨询举报电话
九江市人事局咨询举报电话:8211574
九江市教育局咨询举报电话:8223248、8227364
九江市人事局九江市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