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1、资格审查:由江西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复查地点:江西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2)联系电话:0791-83817323 联系人:揭老师
(3)资格审查时间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材料: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证书、学士及硕士学位证书、奖励证书和其他相关的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占总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0分取消试讲资格。总分低于80分不予录用。
3、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
4、面试内容、方式: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
2、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按国家规定的见习期待遇等。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