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审核备案
1、组织体检。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将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9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应岗位所缺名额按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替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
体检时间:2013年8月11日。
2、公示备案。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县政府报告拟聘用名单。县政府审批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县教育体育局提供缺编学校名单由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岗位选择并办理聘用手续(具体时间待定)。聘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其他待遇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1、参与面试的评委和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面试相关规定,凡有直、旁系亲属参加面试的,必须回避。评委和工作人员在面试时需佩戴工作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分。要尊重面试者,不得向面试者询问与面试无关的其他事项。
2、考务人员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面试试题及其它不能公开的信息。
3、面试者进入考点后,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吵闹,威胁工作人员;面试者进入面试室只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说出自己姓名。如违犯规定,当场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传递、交接、拆封等,要责任到人,按机密件要求管理。
5、所有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均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6、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巡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举。
本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县教育体育局:863848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38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