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本人为在职教师的所需证件:
1、本人亲笔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请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
4、毕业证,需要学位证的请提供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
6、职称资格证;
7、任教经历的证明;
8、招聘公告中职位表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请认真对照招聘公告中的职位要求提供材料原件)
9、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原单位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同意报考及任教经历的证明;
10、计划生育证明。
五、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面试资格。
六、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和未送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结果和递补情况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抚州教育网上公布。面试公告也将于近期在以上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抚州市教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