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参加调研考核人选(与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组织调研考核人选到指定单位进行调研,按照要求分别撰写调研报告。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调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与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七)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市人口计生委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
(八)试用和调入
试用人员分配到有关科室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由吉安市人口计生委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吉安市人口计生委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安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友林,8228370(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