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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江西人事厅 2009-4-9 20:29:58

    一、招聘单位简介

    江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系江西省建设厅直属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集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设计、建筑节能、科研开发、科技培训、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地基基础等专业于一体的综合性建筑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类院所,现因单位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条件

岗位代码

岗位

人数

应聘人员条件

专业

学历

具体要求

200078001

建筑结构专业人员

3

工民建

专业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

具有一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工程检测鉴定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取得国家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由于本岗位需进行施工现场检测和进行重体力试验,所以适合男性)。

100078001

文秘和人事管理专业人员

1

中文

专业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

具有国家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二年以上从事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经验。

200078002

建筑设计专业人员

1

建筑学专业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

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上资格。

200078003

暖通空调专业人员

1

暖通空调专业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

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应聘人员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予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需提交的材料、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23日至27日16:00。

    2、报名方式:登录江西省人事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查看人事厅网站通知。

    3、资格复审:仅对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后的入闱人员进行,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则分岗位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名次依次替补。资格复审由江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组织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包括:应聘者简历或求职自荐书、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岗位要求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应聘人员其他成绩或经历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查后归还本人,复印件存我院人事部门)。

    四、考试、面试、统分、总分门槛、成绩公布

    (一)公共科目考试、入闱

    5月17日参加江西省人事部门举行的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考试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

    入闱: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6(不得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

    2、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通知参加本院组织的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加试与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20%为专业加试成绩,40%为实际操作成绩。

    面试主要考核的内容、分值:专业加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专业加试满分为100分;实际操作主要考核所学专业的实际应用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江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楼。

    (二)统分、聘用分数门槛、成绩公布

    根据上述岗位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依照其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进行统分,计算出总成绩。

    聘用分数门槛:统分后应聘者总分低于70分(含70分)的,均不予聘用。如应聘者总分均低于70分(含70分),则放弃该岗位的招聘。

    考试、面试成绩由上述招聘工作完成后的5日内在省建设厅网站上进行公布,网址为:http://www.jxjst.gov.cn/

    五、体检、公示

    1、应聘者总成绩达到聘用分数门槛的,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其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名次依次替补。

    3、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本院张贴公示。

    六、聘用、待遇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工资待遇参照我院聘用职工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并按省人事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待我单位空出编制后择优直接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00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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