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进入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均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由鹰潭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2日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考察,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则依次递补。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鹰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鹰潭人才网站上公布。
体检在面试结束7日内,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则依次递补。
(六)试用和办理手续
根据遴选考试成绩、考察结果,经鹰潭市财政局党组研究,提出遴选入闱人员。遴选入闱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入及上编相关手续。
(七)监督与咨询
鹰潭市人保局、鹰潭市财政局纪检组负责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未尽事宜由鹰潭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01-6447193,6441429。
咨询电话:0701-6442854 644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