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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第六批交通协管员招聘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2-12-14 12:20:10


  (三)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排名(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如体检合格则录用体能测试成绩高者),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体检时间:待定。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五)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六)培训
  由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组织聘用人员培训,培训后直接上岗。
  五、聘用与待遇、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临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临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每人每月工资1200元、岗位补贴3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
  本次招聘的交通协管员纳入第三个考核期(2013年5月22日至2014年5月21日)。根据修定的《2011年赣州市章贡区交通协管员考核办法》的通知,在考核期满后,与前五批招聘的交通协管员共同享有择优录用为章贡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被择优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享受章贡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下载附件:1.赣州市章贡区第六批交通协管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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