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合格后,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三)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的考生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其招聘岗位不予替补。
(四)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2、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3、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它材料。
(二)宜春人才人事网(www.ycrcrs.com)、宜春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宜春人才人事网发布的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等相关招聘信息。
(三)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共100元(网上缴纳)。
(四)咨询电话:0795-3271152,监察电话:0795-3220792
(五)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2012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