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一)按照总成绩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二)体检由市人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由市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就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岗位和总成绩依序等额递补。如出现递补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取面试分高者。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县(市、区)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县(市、区)人保局办理聘用、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岗位等具体问题,请直接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一览表》。政策咨询请与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 0793-8295986;监 督 电 话 : 0793-8223054
附件1:《上饶市事业单位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和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