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核:
1、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总成绩,按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但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时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造成实际面试比例达不到公告规定的比例(1:3)时,由主管单位在面试前确定合格分数线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2、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第一次体检结果为准,不复检(出国人员应符合出国人员体检标准,无传染性疾病)。
3、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外调,要求拟录用人员无违法违规违纪处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单位在办理聘用手续后通知考生来单位报到时间,超过时间未到单位报到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原则上以应聘者所填报志愿为主,但不排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安排或交流到其它地区、部门工作的可能。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双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六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后方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考生正式录用后,服务期为三年,员工在服务期内不准办理调动、辞职、脱产学习等离职手续。
六、待遇:
出国工作人员,月工资1000-1200美元;其他人员根据个人工作岗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野外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野外工作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