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比例分别为40%、60%。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参加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举行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资格复查:资格复查的时间、地点、须提供的材料(招2013年未毕业的须写明提供学校《就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联系方式等。
5.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聘用、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满后,办理聘用(调入)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试用期间患重大疾病或精神病者,不予正式聘用;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凡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不予报名;正在接受原所聘单位经济审查等人员在问题未查清楚前不予聘用;
4、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底。
5、工作岗位原则上以填报志愿为主,但不排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或交流到其他工作岗位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