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样本)
甲 方 |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乙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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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保证在上岗任教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服从甲方安排,按规定的时间到甲方农村乡镇(不含县城)学校任教。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甲方可解除聘用协议。
二、乙方到甲方报到后,甲方将乙方在聘期内的工资列入财政预算,按月足额发放,并按本县公办教师落实相应的同等待遇。
三、甲方负责乙方在聘期内的日常管理,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
四、乙方聘期为三年,三年聘期满后,考核合格,乙方愿意长期在甲方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甲方按照规定办理落实编制、岗位、工资相关手续。如乙方不愿留任,可自主择业,甲方提供方便和帮助。
五、乙方未满服务期需中途离岗,按《江西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之规定执行,否则须向县财政专户缴纳已领工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六、在聘期内,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方面问题,不宜继续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的,甲方可决定解除本协议,乙方自主择业。
七、乙方承诺身体没有《江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15种不合格的情况。若有不实之处,乙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八、协议书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就读学校和甲、乙方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聘期满本协议自动解除。
甲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乙方(毕业生)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