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昌市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面试入闱人员总成绩的通知
南昌市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面试工作业已结束,现将面试入闱人员总成绩公布如下(见附件)。
根据《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操作手册(试行)》规定:“当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相等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关于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江西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公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