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办法
1、教育局根据需求和报名情况确定各校各学科招聘教师的数量。
2、应聘人员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笔试信息参加全省笔试。笔试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说课(试讲)证,进行说课(试讲)。 说课(试讲)的内容初中为二年级上学期教材(其中计算机为初中二年级现行教材,化学为初中三年级上学期教材),小学教育专业为小学五年级上学期教材(任选一科),体育试讲内容为初中全部教材,具体课题由现场抽签决定。
3、由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组成招聘特岗计划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招聘特岗教师考评委员会,组织应聘人员现场说课(试讲),评委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各学科按说课(试讲)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招聘过程中,由市监察局负责监察工作。
四、体检、公示
1、省统一组织笔试合格人员,根据面试说课(试讲)的成绩,由教育局、人社局按各校招聘职位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各学科说课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由教育局、人社局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公示无问题的人员,须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在农村任教期间因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方面问题不宜继续任教的毕业生,以及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的毕业生,经市教育局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后,不再列入本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