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我校拟招聘专职心理咨询师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应用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本科毕业为“211工程”院校);
2.中共党员,个人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与社会责任感;
3.在心理测量、团体训练方面有所专长,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技能;
4.获得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资格二级认证;
5.有心理咨询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6.爱岗敬业,乐于助人,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
7.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新生及心理测评和数据统计,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并进行跟踪随访;
2.负责联系各学院定期筛查重点关注人群,形成报告并对其跟踪随访;
3.负责接待指导中心来访学生进行心理测评,建立心理档案;
4.负责日常来访者的个体咨询及团体辅导;
5.负责协助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6.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策划与组织;
7.负责指导心理健康协会开展活动;
8.负责组织开展师生心理学知识技能培训活动;
9.负责中心网站管理及宣传品企划;
10.负责处理中心日常事务性与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