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兰店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凡经公开招聘考试聘用到学校的教师,需在聘用的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方可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间流动。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咨询电话:(0411)83113451、(0411)83117929
附件:
1. 2013年秋普湾新区(普兰店市)中小学学校教师招聘计划表
2. 2013年普兰店市招聘教师学科计划 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