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疑义人员学校将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24686160
附件:1.沈阳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 沈阳理工大学2013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xls 沈阳理工大学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