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省信访局通过辽宁省信访局信息网(www.lnxf.gov.cn)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对应聘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收取报名费,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网络管理、硬件维护、数据库管理与软件开发等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管理岗位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满分50分;公文写作,满分为50分。
按照职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由于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超过1:5比例时,成绩并列者均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通过辽宁省信访局信息网公布笔试时间、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
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侧重于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应用的实际能力;管理岗位面试侧重于逻辑思维能力、判断推理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的顺序通过抽签的顺序决定。
3、笔试、面试的权重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3:7权重。
(五)考核和体检
1、考核人选根据笔试、面试加权汇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
考核工作由省信访局组织,重点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由省信访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信访局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政策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标准50元收取。
3、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政策执行。
4、本公告由省信访局负责解释。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01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