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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2011年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人员

来源:营口人事人才网 2011-10-26 15:00:49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近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2人,详情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31—11月4日

报名地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楼机关党委(渤海大街西2号)

联系电话:0417-3305927 0417-3305922

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于指定时间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证书(各类证书要求自带复印件)、一寸同底板近期照片两张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招聘职位。

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的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报名人数÷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招聘职位仅有1人报考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改报其它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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