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采用标准化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200分。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公示及聘用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1.公示期满无疑义的,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手续。
2.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后即具有与在岗正式职工同等身份,按国家现行政策享受工资待遇。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5.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