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需确保通讯手段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无法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考察
由省种子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公示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4-86119576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11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