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报考时提供由所在区、市、县级政府征兵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进行签章确认证明。通过资格审查的拟加分人员将在瓦房店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笔试成绩加5分。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负责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家庭主要成员社会关系等情况。体检将在经笔试成绩拟录用人员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七、公示、聘用及管理
经笔试、考核、体检后确定的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瓦房店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完备录用人员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八、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人社局、纪委监察局、公安局和广播电视台组成。人社局负责组织招聘工作方案制订、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考场和考务、委托试题制作、考试成绩及信息发布公示、组织考核和体检、完备聘用手续;纪委监察局负责此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公安局即是此次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又是负责全程工作的安全保障部门;广播电视台即是用人单位,又是信息发布部门。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行政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对于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的人员,要追究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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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瓦房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表二:体能测试达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