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 、笔试内容: 为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因公牺牲、因公伤残的民警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 10 分;近三年荣立个人一等功以上民警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 7 分;近三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民警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 5 分。
2 、体能测试内容: 根据公安部门体能测试标准组织体能测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实际聘用计划 1 : 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人选。如在体检或考察中因成绩不合格出现空缺,将按照总成绩排名从符合条件人员中顺位补充。
1 、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 〕 1 号)和体检工作手册组织体检。
2 、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和资格审查。
经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后,成绩合格人员由经济区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确定被录用人员。
(四)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盘锦市人事人才网、营口人事人才网、辽东湾人才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3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