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形式和内容
1、采取笔试的办法,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如成绩并列,另行加试。
2、按照有关规定,对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3、考生报名后,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政审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顺延。考察和体检均参照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五、录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疑义要求以实名方式向人事局和监察局反映情况,匿名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合格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合格者辞退。
联系电话:0429-6120769
绥中县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