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检
依据考试考核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6、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文联网(www.lnwl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规定履行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招聘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2、招聘工作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有关程序按规定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文联网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招聘纪律。省文联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宜
咨询电话:辽宁省文联人事处,024-22857815。
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2007]174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 省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