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八、其他
请面试考生在面试之前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通信地址:辽宁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6号)
联系人:张辰午
邮 编:110003
联系电话(传真):024-31326030
手 机:18940099011
电子邮箱:LNYZMS@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一: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二:交通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