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机构和体检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6、公示和聘用
公示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疑义,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7、递补
因考生自愿弃权或思想政治考核、体检、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上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43号)规定执行。
2、辽宁省基础测绘院招聘报名表.doc 辽宁省基础测绘院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