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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2013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2013-5-31 20:42:14

 

(三)面试和试讲

1、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省服务业委员会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2、面试地点: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60号,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后身)。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重点考核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体检、公示和聘用

1、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以及体检操作手册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支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考核人员在一周内完成。

2、公示:考核和体检程序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认为拟聘用人选,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13]43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3年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才计划信息.doc 

 


                           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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