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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3年抚顺市新抚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8-8 18:08:20


  (四)面试
  1、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包括:竞聘感言、说课、基础知识测试(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3、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从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工作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教育网(www.fsjyw.com.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和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政策咨询与监督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与投诉、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024-58583728(新抚区教育局)
  投诉举报:024-52862035(新抚区纪检监察部门)
             024-52862086(新抚区人社局)
  本公告由新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新抚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3年新抚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

附件在此下载                        

    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抚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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