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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抚顺市委党校2013招聘面试成绩公示及体检、考核有关事宜公告

来源: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9-22 23:16:37

 2013年中共抚顺市委党校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成绩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将体检、考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教师(一)岗位:
  孙  雨  面试得分:76.4分(参加体检考核)
  周家亮  面试得分:55.8分
  赵  辉  面试得分:55.4分

  档案管理岗位
  张  赛  面试得分:弃权
  胡  玥  面试得分:弃权
  蒋  明  面试得分:弃权
  车秋菊  面试成绩:72.2分(参加体检考核)

   二、体检、考核
   具体安排于近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三、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7631008 (市委党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4-52850110 (市纪检委)
                 024-52426132 (市人社局)
               024-57631009 (市委党校纪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黑色水性签字笔1支。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不要做剧烈运动,须空腹,请勿进食、饮水。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并提供正规医疗单位出具的妊娠诊断材料,勿做X光检查。
    4、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6、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7、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中共抚顺市委党校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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