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核
依据岗位权重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www.lnipo.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为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对报名登记表信息负责,由于信息不实造成一切后果皆由报考人员负责。
2、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86916015,024-86866951
附件:1.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 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