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公告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正文

国家宗教事务局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人力资源部 2009-2-5 17:05:59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面试最低分数

面试时间

政法司法规处0401001001

14518962123

王奇昌

115.7

 

2月16日

9:00

14511152724

黄蓉芳

14518942707

陆国栋

14517871711

谈婷

14515121212

彭虹颖

业务一司佛教处0401002001

14519511109

罗忠

117.1

 

14518973205

林臣波

14513773409

原春燕

14515020915

杨容

14519641102

张小丹

14518932104

李岚

请以上人员于2009年2月13日16时前与国家宗教局人事司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受理时间段8:30-16:00)。确认电话:010-64095283;64095174。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单位将按规定递补人选。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30到达国家宗教局正门,迟到15分钟或缺席的视为弃权。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手机等通讯工具可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

二、面试地点:国家宗教事务局

地址: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宋庆龄故居东50米处)

乘车路线:德内大街→滨海胡同→后海北岸→往东→宋庆龄故居→国家宗教局,可乘车至德胜门(5路、635路、44路内环、27路等多条公交线路),从德内大街步行前往20分钟到达。

三、考生面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职人员同时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表(均需要加盖公章);

3.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贴一寸彩色近照)(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

此外,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在考察时,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

其他事项及体检安排请于2月16日前关注我局网站(www.sara.gov.cn)。

咨询电话:010-64095283。

 

                          国家宗教事务局人事司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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