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震局2011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石家庄市槐中路262号河北省地震局 (体育南大街与槐中路交叉口西南角);乘车路线:各位考生从火车站乘6路、快6路、16路公交车到省地震局下车即到。
二、面试人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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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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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进 |
303134024619 |
闫 兴 |
16413974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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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翔 |
303162018913 |
何 伟 |
303142415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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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磊 |
303137032109 |
赵 鹏 |
30313227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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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井凯 |
303147021002 |
唐晓宇 |
303170834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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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刚 |
303139655023 |
程小青 |
303134024618 |
面试人员笔试最低分数线:95.9分;调剂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最低分数线:111.8
三、注意事项
(一)考试确认
请考生本人于
(二)资格复审
通过考试确认的考生,务必于
(三)资格复审、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粘贴1寸彩色照片,并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粘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待业人员提供经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3)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4)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3.所有考生均要提供由原工作的基层单位开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4. 所有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工作单位不一致的考生,需同时提供报名时填写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上述材料请用大信封装好,并在正面写清楚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及有效联系方式。凡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无法进行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体检(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同一职位面试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有关要求
1.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
2.考生应合理安排行程,按时参加面试。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
3.考生对所有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报考材料信息虚假或不详实的,按照规定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5.考生自行负责食宿安排。
联系电话:0311-85817734;0311-85817604
电子信箱:md@eq-he.ac.cn
联系人:孟娣
特此公告
河北省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