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公务员考录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卫生部2011年面试具体安排和专业科目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安排
面试定于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8:30(
考生在面试报到后进考场前,须提交“面试确认”所列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面试。
二、专业科目考试
卫生监督中心职位21、22、23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内容包括:
1.笔译。将一篇中文短文翻译成外语,一篇外文短文翻译成中文,时间30分钟。
2.对话。考生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时间10分钟。
3.口译。逐句播放外语录音,即时翻译成中文,时间20分钟。
附件:1.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表
2.面试考场示意图及乘车路线
卫生部人事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