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所有考生于02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未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放弃面试,请在面试前5天与与我单位电话沟通,对随意放弃面试的考生,我单位将视情况上报给公务员管理部门。
二、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考生可于面试结束后两日内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82553532
电子邮箱:brs@93.gov.cn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