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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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姓 名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面试最低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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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244301303 |
邹伟鸿 |
0703679001 |
樟木局检验检疫科科员 |
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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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244301304 |
朱乾坤 |
0703679001 |
樟木局检验检疫科科员 |
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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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251034604 |
彭贵生 |
0703679001 |
樟木局检验检疫科科员 |
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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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222159728 |
王研 |
0703679005 |
樟木局综合业务科科员 |
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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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241060412 |
张凯歌 |
0703679005 |
樟木局综合业务科科员 |
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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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241104019 |
洪亚珂 |
0703679005 |
樟木局综合业务科科员 |
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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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243170709 |
熊官清 |
0703679006 |
樟木局办公室科员 |
91.5 |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一)面试确认
请入围考生务必于2月17日前通过发送E-mail到xz540053@126.com进行确认。
电子邮件的标题是:“×××(姓名)面试确认”;电子邮件中的正文,请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考生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通讯地址)。
如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请于2月16日-17日与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电话联系确认。
入围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2月17日前通知我局。
如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
对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2011、2012年毕业暂缓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同意改派的证明。考生提供的材料应与国家公务员局提供的信息一致,凡是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拉萨市鲁定南路16号,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会议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国家公务员局《通知》规定:一是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二是应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严格按照人社部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成立考察小组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考生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西藏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891-6839302、6830407(自动传真0891-6836964);联系人:贡觉欧珠、张宝川。
六、乘车路线:
机场乘坐民航大巴到西藏民航局下车然后乘坐出租车到拉萨市鲁定中路16号西藏检验检疫局(拉萨海关南面),火车站乘坐出租车直接到拉萨市鲁定中路16号西藏检验检疫局(拉萨海关南面)。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