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项
1.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不高于2:1。如果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根据国家公务员考录工作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同一套考题)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可进入考察;如果达不到时,不再进入考察。
2.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因故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2天书面并电话告知。
联 系 人:马成义 刘元宏
联系电话:010-58584828、58584826
附件:1. 中国地质调查局2013年招考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表 2.中国地质调查局地理位置示意图
中国地质调查局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