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进入面试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报考该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名单如下:
|
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最低面试分数 |
|
0202003003 (文献部阿文处) |
张 岩 |
910111312004 |
66.40 |
请考生按照我局面试公告的要求做好面试准备,按时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10-66509853、010-66509859
中央编译局人事部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