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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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

来源:招生考试网 2009-2-1 13:02:16

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自治区和盟市本级机关、单位的招考职位,开考比例(计划录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下同)一般应不低于1: 5;自治区垂直管理机关驻旗县单位、旗县(区、市)及以下机关(单位)的招考职位,开考比例一般应不低于1:3。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三科。
    笔试试卷统一为汉文卷,考生可以用蒙古文答卷,但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时必须用蒙古文答卷,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
    (三)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09年3月22日
             上午 9:00-11:30 申论
             下午 14:00-16: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30-18:00 公共基础知识
    (四)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12个盟市所在地,其中设在呼和浩特的考点,名称为区直考点。报考者报名时要从其中明确地选择一个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笔试成绩的计算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40%、公共基础知识占20%合成考生笔试成绩。
    (六)笔试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2.5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和“储备人才”报考者,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1.66分。
    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其中,所有科目加分之和若超过10分,则按照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3.33分的方式进行加分。
    (七)笔试成绩公布及最低分数线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划定最低分数线,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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