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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通知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2-8-25 22:42:50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学院研究,现将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2012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二)复审地点:自治区教育厅1号会议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可乘3、27、89、72、66路公交车在万达广场站下车向北500米路西)

(三)递补时间:2012年8月29日,上午8:30—12:00。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携带材料

1.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携带毕业证(本科、研究生)、学位证(本科、研究生)、身份证、户口簿、岗位所需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岗位所需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和工作(服务)单位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实践)、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户籍在集体户上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院校的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二)审核内容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研究生和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占正式编制)聘用人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2.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3.对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三、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12年8月31日。

上午8:30—12:00,报考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系)、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旅游管理专业的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测试。

下午2:30—6:00,报考管理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公共事业管理)、新闻传媒(广告艺术设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的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地点: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呼和浩特市大学城学府路1号,可乘98、87、92路公交车在内蒙古电子信息学院新校区下车对面即到)。

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在开考前半小时来校抽签,决定专业测试顺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专业测试方式和内容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每人15分钟,并要求提供2小时的授课教案(7份),应聘人员须用汉语试讲,由考官现场打分。具体试讲科目如下,任选章节。

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系)专业试讲科目:《自动控制原理与系统》

2.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试讲科目:《电厂锅炉》

3.土木工程专业试讲科目:《结构力学》

4.旅游管理专业试讲科目:《中国旅游地理》

5.管理学专业试讲科目:《管理学原理》

6.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试讲科目:《公文写作》

7.新闻传媒、广告艺术设计专业试讲科目:《广告策划》

8.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试讲科目:《预算会计》

四、咨询和举报电话

学院咨询电话:0471—5279029(人事处)

联系人:范老师

学院举报电话:0471—5279012(纪检监审处)

五、其它

其它事宜按照《2012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通用简章》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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