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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兴安盟新补录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分配去向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4-12-2 9:58:01

在公益性岗位新补录的高校毕业生:

一、分配去向:兴安盟户籍的,仍遵循户籍所在地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其他盟时的或盟内个别高校毕业生,按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进行分配,即:以《兴安盟2013年度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计划登记表》中,填写服务去(意)向及原因为依据。

二、报到时间:12月2日–5日。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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