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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09年招考聘用教师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厅 2009-5-7 9:59:31

经呼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教育系统2009年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聘用教师。
    一、招考范围:
    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具备研究生学历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在本市同一地区(学校)连续代课三年以上经历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内(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实行用人制度改革试点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报考者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2、具备招考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3日-5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呼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市十九中西侧)
   3、报名要求:
    ⑴报考者须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未领到毕业证时,必须持所在院校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⑵在本市同一地区(学校)连续代课三年以上的报考者须持所代课学校出具的由校长签字认定的证明和公示材料。
    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⑷报考者在报名时需签订“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者诚信档案。对报考者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责任自负。
    4、笔试时间:2009年6月13日(星期六)。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其他事宜详见招考简章。咨询电话:4606412,或登陆呼和浩特教育信息网查看: http://www.hsjyw.net

   
                呼市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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